1.與法律知識有關的案例,寫3篇案例分析
第一個案例是一個13人組合的犯罪團伙。
作案已有兩百多例,都是以搶劫,偷盜為主。有一次,他們準備搶劫,不聽受害者勸告,反而惱羞成怒地將其推下南明河,幸好受害者會游泳,自己游上了岸。
更有些受害者不敢報案,所以他們作案的實際數(shù)字還沒有統(tǒng)計上來。據(jù)了解,這13人中有11人都生活在單親家庭,父母離婚。
更有個家庭,他的爸爸死了,媽媽出走,只剩他和他爺爺,爺爺身體不好,沒有經(jīng)濟來源,屬于低保家庭。他養(yǎng)成了懶懶散散的習慣,想上學就上,慢慢地就和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第二個案例是團伙殺人案。2001年,某區(qū)的保安撥打了110,警察接到了電話,得知有人被刺傷。
110馬上趕到現(xiàn)場,把受害人立即送往醫(yī)院。經(jīng)調(diào)查,是不良少年幫害,錯傷他人。
有一個叫王**幫在網(wǎng)上發(fā)布消息,要報復**。帶了十多個人,乘上了中巴車,到了兇案地,當場殺傷三名中學生,一人重傷,兩人輕傷。
案發(fā)后罪犯坐火車逃到重慶。過了一段時間,他們認為沒事了,就陸陸續(xù)續(xù)地回到貴陽,結果全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jīng)調(diào)查,他們的家庭也都是單親家庭。 第三個案例是搶劫案。
2001年2月5號,有一個九中的女學生被搶。她用手機打電話,罪犯想據(jù)為己有,結果被警察抓獲。
經(jīng)過調(diào)查,他也是很早就輟學。沒有人管,就逃學。
和社會上的不良少年接觸,結果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三年。 第四個案例是1993年發(fā)生在軍體校。
兇手的爸爸是離異再婚,他和后媽的關系處地得很緊張,所以產(chǎn)生了殺人的念頭,便悄悄地把手槍偷回家中,把自己的后媽打死了,還把后媽剛剛生了才六個月的妹妹勒死了。 從這四個案件來看,都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家庭破滅,受到社會上的不良接觸,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看黃色書刊,電影,上網(wǎng)。也有自身原因,不良習慣,小時候,經(jīng)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學的東西,同學不向老師反映。
所以就給他了機會,產(chǎn)生了僥幸心理。 家庭,父母教育都很重要,如果教育不好,危害很大,離婚使孩子過早地嘗到苦澀,或把孩子當成包袱。
家長把昔日的憐愛變成厭惡,把細心呵護變成不聞不問。這樣一來對于未成年孩子來說是無法承受的,所以他們就走向犯罪。
人生出來,本來就是友善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親的教育。他們的犯罪特點是低齡化,團伙化,手段惡劣,情節(jié)嚴重,有時會產(chǎn)生報復心理,不考慮后果。
有時喊起一大群人,一起坐車從城南到城北拿刀殺人。 為了增強自我防范意識,我們應遵守以下幾點: 1、自我安全防范,不要與不良青少年交往。
2、不要登陸不良網(wǎng)址。 3、不觀看,不下載黃色資料。
4、遠離毒品,拒絕吸毒。 當我們在生活中遇到犯罪的時候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要躲避犯罪,樹立自我保護意識,不提倡斗爭。
2、如果受害,應告知學校,教師及家長,或向有關部門報告。 3、加強法制觀念學習。
法制教育已納入學習規(guī)劃。 聽了李所長的講述后,我認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父母帶來的。
也有自身的心理問題。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個良好的心態(tài),良好的心理素質(zhì),去面對,去承受外界所帶來的壓力。
我也學會了許多遇到犯罪事件發(fā)生在自己的身邊時,我們應該怎樣防范,杜絕這類事件的發(fā)生。 法制教育心得 人生如一張白紙,在成長的過程中會自然而然在白紙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繽紛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還沒有添滿色彩但這張紙就早已不在了! 能夠使白紙變成色彩繽紛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首先這個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這樣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曾經(jīng)看過的一個案例:15歲的初三學生莊海在初一年級時就加入了共青團,當選為班長,工作負責、學習優(yōu)良,先后評為三好學生、優(yōu)秀共青團員。
有一天與父母告別后準備回家時,發(fā)現(xiàn)一個初二學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臉,這本來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問一問、說一說,都可以解決問題,但是莊海非常生氣,認為是對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幾個同學一起上去教訓他一頓。原以為被教訓者不會怎樣,沒想到卻引起這個學生邀約一幫人來報復。
為了不甘示弱,又發(fā)生了對報復者的報復,在雙方毆打中,莊海拿出隨身帶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傷,法院判處莊海犯故意傷害罪。在監(jiān)獄里,莊海面對鐵窗、鐵門,回顧這不該發(fā)生事,無限悔恨。
所以說要使人生走得輝煌燦爛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為一時的沖動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終生!自毀前程! 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黃種人,而每個人的生活環(huán)境都不同。所以把白紙弄得灰暗一片有時并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個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會出好的孩子,反則反之!以下是兩個普遍而惡劣的家庭環(huán)境!請家長們必須教育好自己兒子的第一課! 1、家長過分溺愛,一味嬌慣,使子女的欲望不斷升級。
現(xiàn)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獨生子女,有的父母認為孩子少,應該讓孩子過得幸福一些,特別是那些過去經(jīng)歷過苦日子的人不愿讓孩子再“吃苦”。因此,對子女總是百依百順,要啥給啥,讓獨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
在家庭無來源或不充足時,那些被嬌慣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撈”錢,以滿足自己的心。
2.法制案例小故事
一天,學生小麗放學以后,正在校門口等她媽媽來接她回家。這時,一名陌生男子騎著自行車到小麗身邊,說:“你在等媽媽接你回家是嗎?”小麗點點頭。那名男子接著說:“你媽媽在單位里正開會,讓我接你回家?!毙←惵犨@人說得有板有眼的,沒有半點猶豫,就跨上了自行車。但是,當車子騎出去不遠,小麗發(fā)現(xiàn)不對了——回家可不是這條路!??!她知道上當了,大聲地哭道:“放我下車,我要回家!”喊聲驚動了行人。行人圍攏過來,問明了情況,將騎車人扭送到派出所。原來,此人是專門拐賣兒童的罪犯。
【反思】:
現(xiàn)在社會上有騙子、壞人。他們抓住小學生年紀小、單純、易于上當?shù)奶攸c,用一點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壞事或騎到外地拐賣你,或騙到幽靜的地方侮辱你,或作為人質(zhì)敲詐錢財,這樣,小朋友的身心受到傷害,還危及生命,給家長帶來痛苦傷心,使學校老師擔心。
我們學生一定要學會自我保護,遇事動腦不上當受騙,不要讓壞人得逞。對來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問幾個為什么,不聽信花言巧語,不輕易行動。遇事可請老師、家長幫忙。我們在外面是隨時可能遇到壞人,在家時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長個心眼,不要上當受騙,因為壞人是無孔不入的。
3.求8條簡短法律案例
民商法案例 2008年10月3日,鄱陽縣35歲的職工劉封平與同事李濤相約到自己家中飲酒,平時酒量還行的李濤喝了幾杯啤酒后就覺得有點不舒服,但其認為自己酒量還行接著陪劉封平喝到晚上9時。
后來劉封平將李濤送到離其家不遠的路邊,李濤自行回家。第二天劉封平才知道李濤因頭部受傷,正在醫(yī)院搶救,被診斷為“特重型顱腦損傷,創(chuàng)傷性休克?!?/p>
公安局對李濤受傷一事進行了調(diào)查,但最終沒有結果,也沒有列犯罪嫌疑人。 刑法案例 2008年3月28日3時許,被告人楚某伙同于某、高某預謀盜竊后來到某市一超市準備實施盜竊。
楚某一人先從超市后窗戶進入超市,被居住在超市內(nèi)的業(yè)主劉某發(fā)現(xiàn),楚某用隨身攜帶的尖刀威脅劉某,雙方發(fā)生廝打。在廝打中,被告人楚某看見于某、高某站在窗外向超市內(nèi)看時便喊:“進來,快點?!?/p>
于某、高某就用石頭將超市前門玻璃砸碎進入超市,楚某、高某用拳頭擊打劉某,將劉某制服后,于某和高某將收款臺內(nèi)的人民幣49.50元以及香煙十條(價值人民幣1 036元)搶走。 行政法案例 村民甲和村民乙因宅基地使用權爭議申請鎮(zhèn)政府處理。
村民甲不服鎮(zhèn)政府的土地處理決定,向縣政府申請復議??h政府維持了該處理決定。
在起訴期限內(nèi),鎮(zhèn)政府認為該處理決定認定事實有誤,于是撤銷了該處理決定。村民乙不服,對鎮(zhèn)政府的撤銷決定提起行政訴訟,認為鎮(zhèn)政府不能撤銷經(jīng)過上級政府復議維持的處理決定。
2008年3月1日,A稅務局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某公司在2007年度漏繳各種稅款53000萬元,遂作出處理決定:限甲公司十日繳清露繳各項稅款及滯納金89000元,逾期不繳的,將采取強制措施并處以罰款。后甲公司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未繳納稅款,A稅務局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決定對甲公司處于漏繳稅款2倍的罰款。
甲公司收到處理決定書和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書后在法定期限內(nèi)沒有履行,并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沒提起行政訴訟。為此,A稅務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其稅務行政處理決定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
經(jīng)濟法案例 1995年12月C公司向A銀行某辦事處申請貸款130萬元,某投資公司(簡稱B公司)存入A銀行辦事處150萬元,辦成一年定期,以此為C公司提供擔保。之后,C公司與A銀行辦事處簽定了借款合同,期限10個月,B公司工作人員孫某在擔保合同上簽字并蓋章。
后經(jīng)查明,擔保合同上的公章和B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系孫某偽造,孫某與C公司的總經(jīng)理武某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一年后,B公司向A銀行辦事處支取存款,被拒付,由此形成訴訟。
程序法案例 張某與李某原系一對夫妻,經(jīng)法院主持調(diào)解離婚,婚生兒子張某某(8周歲)由父親張某獨立撫養(yǎng)至成年,對李某行使探望權的次數(shù)、方式作出如下約定:如張某某在當?shù)刈x書、生活,李某每年可以探望3次,如在外地,則不予探望。不久,張某到外地務工并將張某某一起帶往該地,在該地就讀、生活。
后李某思子心切,希望探望兒子,張某以兒子在外地為由拒絕李某探望,因此李某至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要求探望其兒子。 仲裁案例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和其他二人合伙承包一煤礦,并依法取得了經(jīng)營權。
期后,確定被申請人為該煤礦法定代表人。次年,其中一人將股權轉(zhuǎn)讓給現(xiàn)有股東,退出合伙。
承包滿一年,被申請人與煤礦所有者和另一公司簽訂了“一攬子協(xié)議書”,終止了承包經(jīng)營。煤礦所有者同意支付給合伙人2800萬元人民幣,作為他們在煤礦經(jīng)營期間的投入及解除承包關系的補償。
在協(xié)議生效后,煤礦所有者償付了1600萬元,余款尚未到位之際,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結算、分配問題產(chǎn)生分歧,申請人遂依協(xié)議及法律規(guī)定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請。本委根據(jù)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所簽協(xié)議中的仲裁條款,受理立案。
其他案例 1982年,實行林業(yè)生產(chǎn)責任制時,政府劃給原告張某二塊荒山進行經(jīng)營管理,并于同年11月20日頒發(fā)給張某社員自留山使用證。張某在自留山上種植了林木。
2007年5月,黃某(村小組會計)通知村民討論收回張某自留山事宜。全村15戶村民中有11戶(每戶由一人代表)參加會議,一致決定將張某經(jīng)營管理的自留山收歸集體所有并出賣山上部分林木。
此后,黃某向相關單位申報辦理采伐手續(xù),以村小組的名義將原告自留山的林木以3200元價格賣給他人。3200元由黃某保管。
張某向法院起訴,要求村小組賠償3200元。
4.在日常生活中有關法律的10個例子
1,早晨來上班,你過馬路要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
2,路過菜市場,買了煎餅抄果子。他要約,你承諾,跟攤主形成買賣合同。
3.來到所里,有個當事人來交代理費,沒帶夠,給所里打了個條。當事人跟所里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
4,坐在電腦前,打不開電腦,壞了,讓人來維修。你跟維修人員之間建立了合同法上的加工承攬關系。
5,人家維修完了,讓你掏錢結賬,突然發(fā)現(xiàn)錢包不見了。原來被小偷襲偷了,小偷的行為是盜竊行為。應受到法律制裁。這是刑事法律關系。
6.你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以過年放假不出警,你起訴公安局,屬于行政訴訟。你與公安機關之間形成行政法律關系。
7.公安機關敗訴了,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按照國家賠償法賠償了你的損失。這屬于國家賠償法調(diào)整的范圍。
8,你很高興,請大伙去吃飯,到飯店,與飯店形成合同關系。
9,在飯店吃飯,你拼命勸大伙喝酒,結果導致一人酒后腸胃出血,朋友起訴你,與你形成了侵權法律關系。
10,現(xiàn)實生活中的例子很多,比如結婚得zd達到法定條件,離婚得符合法定標準啊。
5.以案說法是學習法律知識的一種有效方法
(1)示例:上網(wǎng)搜索、收看電視、查閱報刊等。
(2)誠實經(jīng)營原則。安全權、知情權、公平交易權。
(3)案例一中,法院依法對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鄭某作出處罰,遏制、教育了鄭某等犯罪分子,使人們的生命健康免遭其害,體現(xiàn)了法律具有制裁違法犯罪的功能,并通過制裁違法犯罪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生活的和諧有序;案例二中,法官依法對發(fā)生械斗糾紛的兩村進行調(diào)解,使兩村達成附帶民事部分的調(diào)解協(xié)議,重新和好,體現(xiàn)了法律具有協(xié)調(diào)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解決人與人之間糾紛或矛盾的作用。
6.5個法律案例分析的
唉..一看就是華夏的同胞。
我今天才開始寫作業(yè),找到了點,也不知道你寫完了沒 我的三輪車 呂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輪車夫,無證經(jīng)營。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隊根據(jù)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沒收了三輪車。
呂通過查閱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上面說對非機動車違規(guī)應處5元以下罰款,認為西安交警支隊應該歸還他的三輪車,并為此進行了5年的努力。專家認為,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只是一個地方性行政法規(guī),他不能違反國家性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無效的。
終審判決呂勝訴,交警歸還他的三輪車。針對處罰過輕的情況,人大正在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修訂。
非常關系 福州市一個雇主經(jīng)常虐待家里的小保姆,終于有一天將小保姆毆打致死。為了毀尸滅跡,雇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將尸體火化。
法院判決,雇主故意傷害死緩,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專家分析,雇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仆人的關系,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國家應該對勞動法進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這種存在個人雇傭關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現(xiàn)在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證。另外,為了約束保姆的行為,雇主應該與保姆簽定好合同,或者借助司法機關的力量。
后果真的很嚴重 陳兵在火車站發(fā)現(xiàn)一個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趕。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
結果猝死。小偷與他并沒有任何身體上的接觸。
運動醫(yī)學專家分析說他可能是因為心臟問題而突然死亡的。專家分析說小偷的盜竊行為與陳兵的死亡有因果關系。
但是只構成盜竊罪。量刑時可以酌情作為一個加重情節(jié)。
小偷對陳兵的死有過錯,但是陳兵的家人并沒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賠償要求。最后,小偷由于盜竊未遂被判4年,罰金3000。
老吳得了一種怪病,去了很多醫(yī)院都沒查出來。最后在南京一家醫(yī)院確診為隱球菌肺炎。
醫(yī)生說這種病可能是由于鴿子糞引起的。老吳的樓上老丁養(yǎng)了很多鴿子,老丁把這些鴿子當寶貝一樣。
老吳與老丁交涉多次讓他把鴿棚拆了,老丁不同意。雙方各執(zhí)一詞。
無奈老吳將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鑒定材料說他的鴿子糞里不含隱球菌。
法院認為,本案一方為個人興趣愛好,一方為人的身體健康,兩權相爭,應更重視人的身體健康。因此法院判決老丁限期內(nèi)拆掉鴿棚。
現(xiàn)在老丁家的鴿子暫時在朋友家寄養(yǎng)。專家分析,這是一起侵權案件。
雖然老丁養(yǎng)鴿子并不違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吳的健康權。關于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專家認為一無法確認其開信機關是否具備鑒定資格,二即使具備鑒定資格關于材料的效力也要視案情而定。
你在哪里 一個18歲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來到沈陽。一天,和小伙伴們?nèi)ザ∠愫呁妗?/p>
卻被淹死在湖中。據(jù)和他一起出去的小伙伴說,他是為了救一個人才跳進湖里的。
他們說,那個人被救上來以后就跑了,他們只顧的去救小伙伴也沒看清那個人什么樣子。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后,那個孩子被一個大浪打進湖中,再也沒有上來。
他家里條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后的唯一依靠。他父親咨詢了民政機構,說可以申請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來做證。
他們一家人尋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個人一直沒有出現(xiàn)。后來有幾個湖邊的工人愿意為孩子作證。
專家分析說,對于見義勇為者,首先應該是國家和社會給予他們補償,被救者承擔的義務比較小。國家設立見義勇為基金,納稅人的一部分稅就被用來做這個。
今天的案例,很讓人氣憤。一個3歲的小孩子跟爸爸媽媽去酒店吃飯。
席間,孩子想喝飲料,媽媽出去買,想讓孩子跟著爸爸,但是孩子不愿意,媽媽就把他領了下去。后來,孩子跑到了馬路上,酒店的一個服務員將孩子救了下來,但是自己卻出車禍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開始說把孩子托給了吧臺,后來又說托付給了這個服務員,但是都沒有證據(jù)證明。他們認為服務員應該對孩子的被傷害負責。
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交通肇事司機承擔80%的民事賠償責任,小孩父母承擔20%,共計死亡賠償15萬元,但賠償者提出異議認為服務員是農(nóng)村戶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應按照農(nóng)村的規(guī)格賠償5萬元。老人去世之迷 一個79歲的老人,在與一個30歲的年輕人發(fā)生了爭執(zhí)。
僅10個小時后,老人去世。老人的家人說老人是被那個人打死了,而那個年輕人說是老人心臟病突發(fā)自己死的。
由于發(fā)生在院內(nèi)屋后,雙方都沒有目擊證人。老人死亡后公安局來了人,但是堅持不做尸檢,直接說老人是心臟病死的,讓雙方民事調(diào)解,賠了8000塊錢了事。
記者問到有關如何認定是心臟病的證據(jù),公安局一直沒有,可能根本就是沒法提供。后來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訴,縣市兩級公安局對老人開棺驗尸,鑒定結論是老人服用毒鼠強自殺。
老人的家人對此很懷疑,并且自己偷弄了幾份樣本送到附近大學檢驗,結果是不含毒鼠強成分。經(jīng)過家人的不斷努力,幾年后,老人第二次被開棺,省廳的鑒定結論是沒有毒鼠強。
記者想找到當初鑒定的兩位法醫(yī),但是被拒絕了。后來,公安局道歉,并賠了5萬多塊錢。
此事了結,老人怎么去世的永遠也不可能知道了。我不是小偷 曉楠是一個15歲的活潑女孩,自尊心極強。
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媽媽一起去超市買東西。媽媽被超市員工懷疑偷了超市的東西,他們一起來到超市對面。
7.法律常識,案例分析,法規(guī)條文,與法律有關的歷史小故事
故事一 昨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床,就聽見我們院里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于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
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條畜生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后;對那人說:“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yǎng)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guī)定是晚7點以后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后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里聯(lián)系。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為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
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王先生一聽心里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p>
他還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p>
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蓖跸壬嬖V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為好。
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diào)整的范疇,但里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里很難說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jù)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后,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
近些日子,我們的關系在逐漸好轉(zhuǎn)?!睋?jù)說從那以后,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
后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里發(fā)生什么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咨詢。 這個故事說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8.十個法律小故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wǎng)絡游戲CS后,就著了迷,經(jīng)常往網(wǎng)吧里鉆??嘤诩依锕艿脟?,小興就想出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著上學的旗號,背著書包直奔網(wǎng)吧,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xù)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wǎng)吧,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周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后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jīng)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一個“噩耗”:小興因為上網(wǎng)缺錢,從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少年法庭判處緩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殘疾的母親病重在床,父親是普通工人,年僅15歲的兒子小剛品學兼優(yōu),還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難小剛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錢對于母親及整個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間,街坊一在工讀學校就讀的孩子找到小剛,對他說有辦法能弄到錢,并向小剛保證,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發(fā)財。孝順的小剛動搖了,憧憬著“要是能弄到好多錢,就可以給我媽媽動手術了”。兩人一合計,目標鎖定在了小剛一個家里很有錢的小學同學明明身上。于是兩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剛敲開了明明的家門。兩個半大孩子進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場的情況下,鄰家孩子掏出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大聲宣布:“搶劫,把錢拿出來!”明明的父親將其制服,傻在當場的小剛也被送進了派出所。孫小明是某中學初一學生,不久前,他在學校參加勞動時受了傷,心情很郁悶。
小明所在學校是一所農(nóng)村初中,其中幾間教室年久失修,學校決定利用寒假將這些教室拆除重建。為了省錢,學校讓初一兩個班的全體男生來學校參加“義務勞動”,勞動的內(nèi)容是搬廢墟的碎磚。勞動中,由于沒有老師在現(xiàn)場指揮,小明在休息時與同學追逐打鬧,同學將一面尚未拆完的墻推倒,將小明砸傷。后來小明家長找學校提出賠償,學校卻認為小明不是在勞動時受的傷,而是因為沒有遵守勞動紀律,與同學打鬧受的傷,應由那個同學的家長賠償。
小明受傷的責任要由學校來承擔。學生參加義務勞動應該提倡,但組織者一定要選擇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勞動,而且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小明所在學校為了省錢,讓學生參加建筑勞動,這本身就不合適,何況在勞動中又沒有老師看管。從這一點來看,學校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如果因此造成學生重傷、死亡或多名學生受傷,學校領導就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9.5個法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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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fā)布者:盼儲儲time
案例分析1――劉玉坤訴鄭憲秋離婚及財產(chǎn)分割案 原告:劉玉坤,女,1958年12月28日生,系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qū)第一重型機械廠金屬結構分廠打字員。住該市富拉爾基區(qū)鐵西26一10一1一6號。 被告:鄭憲秋,男,1957年10月20日生、與原告系同廠工人,住址同上。 原告劉玉坤因與被告鄭憲秋離婚及財產(chǎn)分割一案,向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劉玉坤訴稱:原告與被告鄭憲秋婚后性格不合,彼此對理想、事業(yè)、志趣均有所不同,結婚13年始終沒有培養(yǎng)和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被告對原告參加一些社會必要活動、殘疾身體的治療,橫加干涉。1984年以后,原告克服了常人難以想象的困難,曾在全國首屆殘疾人運動會上奪取3枚金牌,這些榮譽使其心理反差增大,進而粗暴地干涉原告參加比賽,將原告打傷住院。原告與被告自1992年5月分居至今,感情確已破裂,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財產(chǎn)依法分割。 被告鄭憲秋辯稱:被告與原告婚姻基礎好,在原告失去雙腿的時候,是被告主動與其結婚?;楹蠹覄栈?、帶孩子以及原告的生活起居等都由被告承擔,原告能在國際國內(nèi)殘疾人運動會上多次獲獎牌,是與被告對其支持和照顧分不開的,如果原告實在堅持離婚,但孩子要由被告撫養(yǎng),原告必須每月給付撫養(yǎng)費150元,房子由被告居住,獎牌17塊被告應分一半,獎金29萬元、被告要19萬元,婚后共同財產(chǎn)依法分割。 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查
10.聯(lián)系實際討論行政法的作用(個人的討論提綱、聯(lián)系實際的例子以及小
聯(lián)系實際討論行政法的作用:
一、個人的討論提綱
1、行政法的作用有哪些
2、如何發(fā)揮行政法的作用
3、行政法對現(xiàn)代社會的重要性
二、案例
溫州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點屠宰場,營業(yè)執(zhí)照、衛(wèi)生許可證、屠宰許可證等證照齊全。1997年國務院發(fā)布《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該市政府根據(jù)其中確認并頒發(fā)定點屠宰標志牌的規(guī)定發(fā)出通告,確定只給甲發(fā)放定點標志牌。據(jù)此,該市工商局將乙、丙丁三家屠宰場營業(yè)執(zhí)照吊銷,衛(wèi)生局也將衛(wèi)生許可證吊銷。乙、丙、丁三家屠宰場對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稱通告屬于抽象行政行為,需遵守執(zhí)行。三家屠宰場遂提起行政訴訟。
(1)該市政府的通告屬于何種類型的行政行為?理由是什么?
(2)誰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權提起行政訴訟?理由是什么?
(4)頒發(fā)定點屠宰標志牌屬于何種性質(zhì)的行為,工商局、衛(wèi)生局能否據(jù)此吊銷乙、丙的執(zhí)照許可證?
根據(jù)以上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分析下列問題
1、通告不針對特定的對象,是抽象行政行為,但不需要訴通告行為;
2、屠宰場不能繼續(xù)合法屠宰的原因是被吊銷了營業(yè)執(zhí)照和衛(wèi)生許可證,因此此案被告確定為工商局和衛(wèi)生局,不能合并審理的分開起訴分別審理;
3、乙丙丁有權起訴,原因是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了被告的非法侵害;
4、辦法標志牌也是一種行政許可,但不是工商局衛(wèi)生局據(jù)此吊銷原有的許可的合法理由。
三、小組討論提綱:
行政法的作用有哪些
(1)維護行政管理秩序。
這是行政法的首要的作用。為什么?因為憲法首要的作用是限制國家權力,憲法有兩個功能,一個是限權,二是授權。憲法既然給行政機關權力,立法機關就要制訂相應的法律給行政機關這個權力。連秩序都沒有,限制權力干什么。
(2)限制行政權。
維護了行政管理秩序的情況下,限制行政權。限制行政權不能影響行政機關維護行政管理秩序。這樣就不要行政法了只要憲法就行了。限制行政權使行政權有效行使,合法的行使,而不是使行政機關無法行使行政權。防止濫用權力。現(xiàn)在是不作為,有兩種情況。省市的主要領導,對行政機關的行政執(zhí)法根本不知道。為了不讓外資走了,不支持環(huán)保局的執(zhí)法。另外一種情況,行政機關實行行政行為是要收集證據(jù),但不好收集。如果無證據(jù),就麻煩了。不作為要承擔法律責任,這也是一種限制。人要是壞了,法不可能很好。良好要有好人去執(zhí)行,才會有法治。
(3)保障人權。
行政法是保障人權的,從兩層面講。行政機關的行政執(zhí)法是為了保障一般人的人權。行政指導,消防不到位,這種行政指導是對人權的保障。對違反行政管理法規(guī)的人實施行政處罰。但不是行政處罰不都是為了保護一般人的人權的保護,也有為了維護社會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