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生應該掌握那些法律知識
法律基礎知識是中等職業(yè)學校德育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根據(jù)《中等職業(yè)學校德育課課程教學大綱(試行)》中的《法律基礎知識教學大綱(試行)》組織專家學者編寫了本教材。
全書共分為緒論、憲法、刑法、行政法、民法、訴訟法和勞動法等章節(jié)。突出了能力培養(yǎng)的教學目的,每章一練能夠幫助學生鞏固基礎知識。
書中配有知識庫和小錦囊等,形式新穎,生動活潑,具有實用性和指導性的特點。 本書不僅適合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的德育課教學使用,也可以作為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社會工作者以及關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人士的參考書。
2.中學生應該具備的法律知識
一、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十六周歲以下不夠刑事處罰的,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1、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破壞工廠、礦場、油田、港口、河流、水源、倉庫、住宅、森林、農(nóng)場、谷場、牧場、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財產(chǎn),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fā)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破壞軌道、橋梁、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志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fā)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1、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4、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5、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zhì)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6、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jié)嚴重,致使工作、生產(chǎn)、營業(yè)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8、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zhì)的組織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10、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罰分為下列三種。
1、警告。 2、罰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3、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五、違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損失或者傷害,由違反治安管理的人賠償損失或者負擔醫(yī)療費用,如果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本人無力賠償或者負擔的,由其監(jiān)護人依法負責賠償或者負擔。 六、已滿十四歲不滿十八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處罰;不滿十四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免予處罰,但是可以予以訓誡,并責令其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
七、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1、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4、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5、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八、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1、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 2、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的; 3、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 4、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
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
3.公民常用法律知識
一、憲法常識 1、什么是憲法?答: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國家的總章程,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憲法是其他法律立法的基礎和核心,是我國最主要的法律淵源。 2、我國現(xiàn)行憲法規(guī)定公民應當享有哪些基本權利和義務?答:基本權利有(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3)言論、出版、集會、結(jié)社、游行、示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37613236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5)人身權。
任何公民,非經(jīng)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6)人格權。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7)通信自由。(8)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
(9)勞動就業(yè)和獲得社會保障的權利。(10)受教育的權利。
(11)對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體權利的保護等?;玖x務有:(1)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全國各民族的團結(jié),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不得有危害祖國的統(tǒng)一、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chǎn),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4)依法納稅。
依法納稅是公民應盡的一項基本義務。(5)計劃生育。
(6)參加勞動和接受教育。勞動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權利,也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二、民法常識 1、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哪幾種?答: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通過自己的行為行使民事權利或履行民事義務的能力。鑒于年齡、智力發(fā)育和精神狀況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三種:(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指能夠通過自己獨立的行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能力。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人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指具備部分民事行為能力。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3)無民事行為能力。
指不具備以自己的獨立行為取得民事權利、設立民事義務的能力。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2、什么是訴訟時效?答: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nèi)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
我國民法規(guī)定了三種訴訟時效:(1)普通訴訟時效。即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一般為2年。
(2)特別訴訟時效。即部分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它們包括: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模怀鍪圪|(zhì)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產(chǎn)被丟失或者損毀的。(3)最長訴訟時效。
即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上述三種訴訟時效期間,前兩種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3、什么是民事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哪些?答:民事責任是指公民或法人違反民事義務,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依照民法所應承擔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10種: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chǎn);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三、刑法常識 1、怎樣區(qū)分違法與犯罪?答:一切違反法律法規(guī)禁止性規(guī)定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而當違法行為達到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當受刑法處罰的程度時就構成了犯罪。也就是說所有的犯罪行為都是違法行為,但違法行為并不一定達到犯罪的程度。
2、什么是賭博罪?賭博罪與賭博有什么區(qū)別? 答:賭博是一種違法行為。賭博罪則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障或者以賭博為業(yè)的行為。
賭博罪也是擾亂公共秩序罪的一種。賭博罪與一般賭博行為的區(qū)別主要有兩點:①主觀方面必須是以營利為目的,即賭博的人不是為了娛樂和消遣,而是以賭博為手段賺錢獲利;②客觀方面必須有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常業(yè)的行為。
如開設賭場,提供賭具,組織、招引他人參加賭博而自己從中抽頭漁利;不務正業(yè),嗜賭成癮,經(jīng)常賭博,以賭博賺錢作為生活的主要來源等都構成賭博罪。3、什么是窩藏包庇罪? 答: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進行窩藏包庇,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
窩藏就是為犯罪分子尋找、提供隱匿住所或者為其逃跑、轉(zhuǎn)移提供錢物、幫助。包庇就是向有關單位提供假證明?以掩蓋其犯罪事實真象,為犯罪分子開脫罪責。
窩藏包庇的對象必須是觸犯刑律、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分子。窩藏包庇罪,只能由故意構成,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故意窩藏包庇的。
構成窩藏包庇罪必須以窩藏人與犯罪分子。
4.高中生的我想學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識,
建議不要直接看法條,那樣很枯燥,而且一般是看不懂的。如果你是以實用為目的的話,可以看一些介紹法律常識的書(比如《人一生完全法律指南》這樣子的)。法律理論的書(比如《論犯罪與刑罰》,這本還是比較好讀的)、法律條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都比較難,一般高中生看不大懂的,當然如果你大學想讀法律的話,那就必須看這些東西了。
至于介紹法律常識的書,舉《人一生完全法律指南》不是推薦它,因為我也沒讀過,只是說類似這種書是專門寫給沒有法律基礎的人的,你讀來沒有理解困難。
5.高中生應該掌握那些法律知識
法律基礎知識是中等職業(yè)學校德育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根據(jù)《中等職業(yè)學校德育課課程教學大綱(試行)》中的《法律基礎知識教學大綱(試行)》組織專家學者編寫了本教材。
全書共分為緒論、憲法、刑法、行政法、民法、訴訟法和勞動法等章節(jié)。突出了能力培養(yǎng)的教學目的,每章一練能夠幫助學生鞏固基礎知識。書中配有知識庫和小錦囊等,形式新穎,生動活潑,具有實用性和指導性的特點。
本書不僅適合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的德育課教學使用,也可以作為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社會工作者以及關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人士的參考書。
6.需中學生掌握的法律知識
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在一定意義上講是法制經(jīng)濟,而現(xiàn)代社會也是一個法制社會。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治國方略,法律素質(zhì)已成為公民的一項基本素質(zhì)。不知法、不懂法,在當今社會是很難正常生存和發(fā)展的,對跨世紀的青少年一代更是如此。
培養(yǎng)學生具有基本的法律意識、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是學校德育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一名思想政治課教師更應以加強法制教育,培養(yǎng)學生的法律意識為己任。
一方面中學生正處在身心迅速發(fā)展階段,模仿性強,可塑性大,是形成法律意識、培養(yǎng)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行為習慣的最佳時期;但另一方面,其情緒易偏激、沖動,辦事容易意氣用事,教育困難。我國又處于經(jīng)濟和社會的轉(zhuǎn)型期,社會各種陰暗現(xiàn)象以及腐朽思潮泛濫,容易使中學生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走向歧徑。
目前學校學生違紀現(xiàn)象突出,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fā)生。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近日作了一次問卷調(diào)查,內(nèi)容涉及在押犯犯罪類型、犯罪原因等。
調(diào)查結(jié)果表明,青少年犯罪總體趨勢仍呈上升態(tài)勢,從這一點便充分說明提高中學生法律意識之迫切。 分析一些中學生思想道德素質(zhì)差及違法犯罪之根本原因,并非其不知法,因為初、高中思想政治課教材中有不少的法律知識內(nèi)容。
他們知法卻沒有法律意識。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不同的但又有聯(lián)系的兩個概念。
法律意識是人們關于法律和法律現(xiàn)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包括人們對法的起源、本質(zhì)、作用的看法,對現(xiàn)行法律的要求和態(tài)度,對法的評價和解釋,對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以及法律知識、法律觀念等。法律意識的形成離不開一定的法律知識,但是法律知識多的人,并不必然法律意識就強,有些法律專業(yè)的大學生仍然違法犯罪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因此,傳授法律知識不是目的,只是增強法律意識的手段。 因此,作為中學政治課教師應該充分利用教材和學校的條件設備,根據(jù)學生的實際,多形式、多渠道、靈活多樣地進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中學生的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