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學生法律知識10條 短一點手抄用的
1、未成年人不得實施的不良行為主要有:⑴曠課、夜不歸宿;⑵攜帶管制刀具;⑶打架斗毆、辱罵他人;⑷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⑸偷竊、故意毀壞財物;⑹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⑺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⑻進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yè)性歌舞廳等場所;⑼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2、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有:⑴營業(yè)性歌舞廳、酒吧、夜總會、通宵影劇院;⑵帶有賭博性的娛樂室、游戲場;⑶營業(yè)性臺球室;⑷卡拉ok廳和電子游戲機室;⑸審定為“少年兒童不宜”的影片、錄像、錄音等的播放場所。
3、《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煙、酗酒。任何經(jīng)營場所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jiān)護單獨居住。
5、.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指:⑴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⑵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⑶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⑷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⑸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⑹多次偷竊;⑺參與賭博,屢教不改;⑻吸食、注射毒品;⑼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6、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歸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及時查找,或者向公安機關請示幫助。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時內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所在學?;蛘呦蚬矙C關報告。
7、“環(huán)境”包括14個方面的內容: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qū)、風景名勝區(qū)、城市和鄉(xiāng)村。
8、我們常提到的9種環(huán)境污染物是: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噪聲、振動、電磁輻射。
9、當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應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xiàn)場、公共財物,并設法立即報告公安機關或附近的交通警察。(撥打電話110)。
10.當你發(fā)現(xiàn)一起交通事故,而肇事車逃跑,你應該記住逃跑車的車型、顏色、號牌等特征以及逃跑的方向。
2.青少年法制教育常識
青少年法律常識
最近校園暴力、違法的事件頻傳,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學們忽視犯罪行為的嚴重性,或者對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為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其實已經(jīng)觸犯了法律。
雖然同學們還未成年,但是萬一不小心觸犯了法律,還是會受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懲罰』。因此,為了防范於未然,同學們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以免不小心誤觸法律,遺憾終生。
竊盜罪
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jīng)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恐嚇取財罪
就是用不當?shù)氖址ǎǎ嚎謬?、威脅、暴力等,向別的同學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
強盜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東西,威脅同學,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強行奪取身上的財物。
傷害罪
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jù)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施打、吸用麻醉藥品
所謂的『麻醉藥品』就是指『毒品』,因為錯誤的使用麻醉藥品,會影響身體的健康,因此,除了在醫(yī)院由醫(yī)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藥品都是違法的行為。
另外,雖然本身沒有吸毒,但若有販賣麻醉藥品,也是犯法的行為。
賭博罪
同學們在學校玩耍時,不論是用金錢或是物品當籌碼,都不可以玩賭博性的玩具或游戲。除了不可以從事賭博性的行為外,也不可以提供別人從事賭博的工具或環(huán)境,否則就算你沒有玩,你還是犯了法。
毀壞公務罪
不論在學?;蚴枪矆龊?,只要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是給大家共同使用的東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學應該小心使用并愛惜公務,不可以隨便破壞、毀損或丟掉公務。
3.中學生法制小常識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把他們培養(yǎng)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yè)接班人,根據(jù)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chǎn)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四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的特點; (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五條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城鄉(xiāng)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年成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未年成人保護工作。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jù)需要,采取組織措施,協(xié)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婦女聯(lián)合會、工會、青年聯(lián)合會、學生聯(lián)合會、少年先鋒隊及其他有關的社會團體,協(xié)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保護未成年人有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八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年成人的監(jiān)護職責和撫養(yǎng)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第九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guī)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shù)姆椒ń逃茨瓿扇?,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
第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第十二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不履行監(jiān)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jiān)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有前款所列行為,經(jīng)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jiān)護人的資格;依照民法通則第十六的規(guī)定,另行確定監(jiān)護人。 第三章 學校保護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
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
第十五條 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十六條 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占、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第十七條 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fā)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送工讀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讀學校應當對其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yè)教育。 工讀學校的教職員應當關心、愛護、尊重學生,不得歧視、厭棄。
第十九條 幼兒園應當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進幼兒在體質、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諧發(fā)展。 第四章 社會保護 第二十條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其他組織及公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
第二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chuàng)造條件,建立和改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 第二十二條 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對中小學生優(yōu)惠開放。
第二十三條 營業(yè)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有關主管部門和經(jīng)營者應當采取措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第二十四條 國家鼓勵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藝等單位和作家、科學家、藝術家及其他公民,創(chuàng)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作品。
出版專門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國家給予扶持。 第二十五條 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條 兒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樂設施,不。
4.青少年法律知識有哪些
青少年應該知道的法律知識有一下幾點:生命健康權是人們生存和發(fā)展的基本權利。珍愛生命、維護健康既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我們對自己、對社會的義務。生命健康權是人格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格權中,生命健康權居于首要地位。對每個人來說,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國法律規(guī)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權,不容他人侵犯。
未成年人作為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和民族的未來,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我國《憲法》規(guī)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薄段闯赡耆吮Wo法》規(guī)定:“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和撫養(yǎng)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同時規(guī)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未成年人保護法》還規(guī)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員的,情節(jié)惡劣的,依照《刑法》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蓖瑫r,我國法律還禁止用工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勞動強度大的勞動。非法使用童工是嚴重摧殘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興旺大業(yè)的違法行為,法律嚴懲這種行為。
既然國家都從法律上保護我們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權,那么作為未成年人的我們就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我們因為困難、挫折、失意而自殺,必然會給親朋好友帶來無盡的哀傷,還會引發(fā)一系列社會問題。若我們不甚損害了自己的身體,還會造成更大的社會負擔。因此,輕生或自殘等行為都與社會道義相悖,與法律不合。
當然,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即使大義滅親也不允許,因為這是侵害生命權的行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他人受傷、生病,因為這是侵害健康權的行為。所以,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處于安全的環(huán)境,免受他人侵害,這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我們對自己的關愛和責任。
總之,我們有權珍愛生命,維護健康,積極鍛煉身體,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擁有強健的體魄和煥發(fā)向上的精神;有權在患病時及時醫(yī)治,恢復健康,增強體質;當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時,有權依法自衛(wèi)和請求法律保護。
5.小學生法律小常識
小學生安全自護小常識 一、馬路上應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馬路上要靠邊走,走在中間會妨礙車輛的通行,還有被撞的危險。
2、走路時,不要邊走邊玩,也不要邊走邊看書。 3、如果是幾個人一道走,要排好隊靠邊走,隊伍應豎排,不要橫著走,以免妨礙別人走路。
4、不要在馬路上打鬧、游戲、滑旱冰,容易出危險。 5、下雨天特別要注意前后的車輛,最好穿黃色的雨衣、雨鞋、雨傘等雨具,以引起駕駛員的注意。
打雨傘時,雨傘不要擋住視線。更不能把雨傘當作對攻的玩具,以免刺傷人。
6、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在馬路上騎車。 你還需要的話,下面網(wǎng)站還有很多 參考資料:/ReadNews.asp?NewsID=933。
6.法制小知識,要一條一條的,簡潔明了
警告標志是警告車輛、行人危險地點的標志。
其形狀一般為頂角向上的等邊三角形。其圖案顏色一般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指示標志是用來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其開頭有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等,其顏色為藍底、白圖案。
道路上常見的交通標線有以下五種: 車道分界線:為白色虛線,表示在安全的原則下,準許車輛越線超車或變更車道行駛。 中心單實線:有白色和黃色兩種,表示不準車輛越線超車或向左轉彎。
中心雙實線:有白色和黃色兩種,表示嚴格禁止車輛越線超車或壓線行駛。 停止線:白色,表示車輛等候放行信號時的停車位置。
人行橫道線:白色,表示準許行人橫穿車行道的標線。 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
這里為您介紹其中的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車輛不準妨礙直行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xù)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中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7.小學生法制小知識
小學生法律知識小常識 1、法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調整人與人之間的行為規(guī)范,明確行為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規(guī)范總和。
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調整人的行為的規(guī)范;(2)、法是由國家(即相應的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會規(guī)范;(4)、法規(guī)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5)、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 2、我國刑法的任務是(1)、保衛(wèi)國家政權;(2)、保護合法財產(chǎn);(3)、保護公民權利;(4)、維護社會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jīng)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chǎn)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chǎn),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chǎn),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即具有相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2)犯罪是觸犯刑法的行為,即具有刑事違法性;(3)、犯罪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5、構成犯罪的條件有(1)、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例如,盜竊罪是對國家、集體、公民個人財產(chǎn)權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觀要件,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xiàn),其中包含危害行為、危害結果、犯罪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的因果關系以及犯罪的時間、地點、方法:(3)、犯罪的主體,是指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犯罪行為的自然人或單位;(4)、犯罪的主觀要件,是指行為人對自己所實施的危害行為及其危害結果所持的心理態(tài)度。
6、犯罪的行為可分為作為和不作為。作為是指以積極的活動實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是人的積極行為,如故意傷害行為、盜竊行為都屬于作為的形式;而不作為是指應當實施并且能夠實施某種行為而不實施的消極行為。
這種形式的犯罪必須以行為人負有某種特定義務為前提的,如行為人將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拋棄于荒郊野外以此來逃避自己應盡的贍養(yǎng)老人的義務,則構成了遺棄罪。 7、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8、犯罪的主觀方面主觀表現(xiàn)為犯罪故意和過失。
犯罪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的一種心理態(tài)度,又可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兩種。而犯罪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jīng)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至發(fā)生了危害社會的結果的心理態(tài)度,也可分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8.青少年法律知識
專門保護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內容中有關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刑法、民法通則、繼承法、婚姻法、收養(yǎng)法。
法律對青少年的重要性:學習法律知識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學習法律可以對未成年人起到保護作用,比如《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相關合法權益。
學習法律當自身遇到不法侵害或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時,可以提起法律訴訟,追回損失。青少年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輕信陌生人,與陌生人交流要時刻保持警惕。
要學會分辨真?zhèn)?,對新鮮事物不能一昧的盲從,首先要做的是分辨其利弊。避免誤入困境并學會擺脫困境。
遇到困難或發(fā)生意外時,應保持鎮(zhèn)靜,并積極想辦法尋求幫助。青少年應該用什么樣的態(tài)度面對法律:應該掌握最基本的法律知識,深入了解有關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法律法規(guī)。
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用法律武器武裝自己。要具堅韌不拔的意志力,具有挫折意識。
要有勤奮的精神和執(zhí)著的追求。要具有堅強的自制力,具有健康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