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華文化傳統(tǒng)知識有哪些
中華文化傳統(tǒng)知識有哪些1;中華傳統(tǒng)文化應包括:古文、詩、詞、曲、賦、民族音樂、民族戲劇、曲藝、國畫、書法、對聯(lián)、燈謎、射覆、酒令、歇后語等;傳統(tǒng)節(jié)日(均按農(nóng)歷)有:正月初一春節(jié)(農(nóng)歷新年)、正月十五元宵節(jié)、四月五日清明節(jié)、五月五日端午節(jié)、七月七七夕節(jié)、八月十五中秋節(jié)、臘月三十除夕以及各種民俗等;包括傳統(tǒng)歷法在內(nèi)的中國古代自然科學以及生活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各地區(qū)、各少數(shù)民族的傳統(tǒng)文化也是中華傳統(tǒng)文化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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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在中華傳統(tǒng)文化這一體系之中,既有源自黃河流域的華夏文明作為主體,也有多樣的少數(shù)民族文化作為補充,相得益彰。中華傳統(tǒng)市場早在數(shù)千年前就與異國文化開始了交流。
漢唐時代,中國文化是相當開放的。在許多方面,中華民族的祖先曾非常勇敢地、毫不猶豫地吸收外來文化因素,并加以改造,不斷豐富中華文化的內(nèi)涵。
從意識形態(tài)方面看,中國接受了從印度傳來的佛教,這是世界主要文明體系之間的最大規(guī)模的交流之一。從藝術(shù)方面看,中國大量吸收了沿絲綢之路傳來的異國音樂、舞蹈,并使之中國化。
“胡琴”是中國民族樂器中的重要代表,但如同其名稱所示,它原來是外來品。從飲食、服飾、民俗等方面看,中國所吸收的異國文化內(nèi)容也十分驚人。
與此同時,中國也將自己的文化向外輸出,如造紙等四大發(fā)明、絲綢與瓷器等工藝制作等,都對世界文化產(chǎn)生了積極的影響,對人類文明作出了巨大貢獻。中華傳統(tǒng)文花的許多精華,如中醫(yī)、氣功、武術(shù)等,至今仍受到全世界的重視。
中外文化的交流與比較,是文化研究的基本課題之一,需要加以專門研究。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若干文化的交流必將進一步擴大,具有悠久傳統(tǒng)的中華文化,必將以嶄新的資態(tài)邁進未來的世界文化體系之中。
2. 中國古代文化常識與中醫(yī)的關系
他們的關系:中醫(yī)學既是中華民族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又是中華民族文化的結(jié)晶,她是在中華文化的哺育下形成發(fā)展起來的。在其發(fā)展的各個時期中,都受到古代文化的深刻滲透和影響。
1.中國古代文化對中醫(yī)學術(shù)的影響 中醫(yī)能夠建立起完整的理論體系,成為世界醫(yī)學中獨具一格的醫(yī)學流派,走向世界并日益為世人所重視,主要原因在于其于博大精深的中國古代文化為依托,不斷吸收古代學術(shù)文化的精華,構(gòu)建自己的學術(shù)理論,形成自己的學術(shù)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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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求一篇關于中藥常識的文章
中藥的應用歷史源遠流長,至今長盛不衰,對中華民族的繁衍昌盛,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至今仍在中國人民的醫(yī)療保健中占有重要地位。
中藥理論及實踐經(jīng)驗反映了中國文化的特點,它不僅是中國醫(yī)藥學寶庫中的瑰寶,也是中華民族優(yōu)秀文化遺產(chǎn)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藥大多來源于天然藥,毒副作用小,且一味藥物多種成分,廣泛治療多種疾病。
中藥又多采取復方的形式應用,通過合理的配伍組方,既可適應復雜病情,又能提高藥效,降低毒副作用。 1、中藥方劑中的君臣佐使是怎么回事? 中藥方劑中的君臣佐使是中藥方劑配伍的一種形式,是根據(jù)單味中藥在方劑中的作用而確認的,君是主的意思,君在方劑中常常是一味起主導治療作用的中藥。
如四君子湯是用以治療脾胃氣虛而引起的飲食減少,大便溏稀,小便清長,腹脹、面色蒼白或萎黃,語言低弱細微,四肢軟弱無力,脈細或沉細等癥的,其方劑是由人參、白術(shù)、茯苓、甘草四味中藥組成,而人參具有良好的補氣、健脾、助陽作用,百食欲不佳、大便溏稀、面色蒼白、四肢無力、脈細等諸多證候皆是因脾胃氣虛所引起,因此補益脾氣則是治療脾胃氣虛的重要原則。人參在四子湯中起君的作用。
白術(shù)也是健脾良藥具有良好的溫脾補脾作用但效果不如人參而且補氣力弱,是一味臣藥,佐藥則指茯苓,茯苓具有滲濕利尿作用,同時能健脾安神,中醫(yī)認為脾喜燥怕濕而茯苓能滲濕利尿,因此,此方中佐以茯苓則健脾作用更強。甘草是四君子湯中的使藥,能協(xié)君藥人參、臣藥白術(shù)、佐藥茯苓的治療作用,同時還可將諸藥引導到所需治療的臟腑和經(jīng)絡,這樣使治療作用更有針對性。
也有些方劑中,如六一散、白虎湯等,不一定按君佐使的原則進行配伍,但其總的原則也是主藥和輔藥的關系;具體藥方如何配伍,應由醫(yī)生根據(jù)病情辨證而定。 2、什么是中藥的四氣五味? 四氣又稱四性,就是寒熱溫涼四種藥性。
疾病有熱證和寒證之分,一般說來,能治熱證的藥物大多屬于寒性或涼性藥,如寒性的黃連、黃柏、大黃能清熱、降火、解毒。能夠治療寒證的大多屬溫性或熱性藥,如熱性的附子、干姜、小茴香能暖中散寒。
溫與熱、寒與涼只是程度上的差異。寒涼藥多具有清熱、瀉火、解毒的作用,常用于陽證、熱證疾病的治療。
溫熱藥多具有溫和、救逆、散寒等作用,常用于陰證、寒證的治療。有些平性藥物只是藥性比較緩和,但也具有偏寒或偏熱之性,因此也屬于四氣之內(nèi),如某些補藥、理氣藥、利尿藥等。
五味是指藥物的辛、甘、酸、苦、咸五味,不同的味有不同的作用。而其味相同的中藥,作用也有共同之處,如辛味藥能發(fā)散、能行氣血,適用于表證和氣滯血瘀等證;苦味藥能瀉能燥,適用于熱證和濕證;酸味能收斂,適用于盜汗、遺精、久瀉等;咸能軟堅,適用于便秘、腫塊、瘰癘等癥;甘即甜味,能補能緩,適用于虛弱或和緩,拘緊疼痛等癥;但兩者必須綜合運用。
如同樣是寒性藥的黃連和浮萍,由于黃連味苦、浮萍味辛,因此,黃連能降火,浮萍卻能疏散風熱。同樣是甘味的黃芪和蘆根,溫性的黃芪能補氣、寒性的蘆根卻能清熱除煩。
3、中藥十八反十九畏 用藥禁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配伍禁忌: 中藥“配伍”一節(jié)中曾原則地提到,在復方配伍中,有些藥物應避免合用?!渡褶r(nóng)本草經(jīng)》稱這些藥物之間的關系為“相惡”和“相反”。
據(jù)《蜀本草》統(tǒng)計,《本經(jīng)》所載藥物中,相惡的有六十種,而相反的則有十八種。歷代關于配伍禁忌的認識和發(fā)展,在古籍中說法并不一致。
金元時期概括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編成歌訣,現(xiàn)將歌訣內(nèi)容列舉于下。 (1)十九畏: 硫黃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萎、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此后的《本草綱目》及《藥鑒》等書所記,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樣普遍認可和傳播習誦。
《神農(nóng)本草經(jīng)·序例》指出“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爾,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將“相畏”關系也列為配伍禁忌,與“相惡”混淆不清。
因此,“十九畏”的概念,與“配伍”一節(jié)中所談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義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藥,有一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歷代醫(yī)家也有所論及,引古方為據(jù),證明某些藥物仍然可以合用。
如感應丸中的巴豆與牽牛同用;甘遂半夏湯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腫潰堅湯、海藻玉壺湯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將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絡丹烏頭與犀角同用等等?,F(xiàn)代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實驗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兩種藥合用時,毒性的大小主要取決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劑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較大;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
而細辛配伍藜蘆,則可導致實驗動物中毒死亡。由于對“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作較深入的實驗和觀察,并研究其機理,因此,目前應采取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