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總額,簡稱應稅所得,是自然人或法人在一定期間內,由于勞動、經營或投資而獲得的繼續(xù)性收入,扣除為取得收入所需費用后的余額。廣義上包括一切收益,狹義上只包括有連續(xù)來源的收入,如經營利潤、工資、股息等,扣除相應費用后的純收入,不應包括臨時、偶然的一次性所得。
納稅總額是指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稅加百分之十二的銷售稅金及附加加百分之三十三的所得稅的總計數據。
納稅總額,簡稱應稅所得,是自然人或法人在一定期間內,由于勞動、經營或投資而獲得的繼續(xù)性收入,扣除為取得收入所需費用后的余額。廣義上包括一切收益,狹義上只包括有連續(xù)來源的收入,如經營利潤、工資、股息等,扣除相應費用后的純收入,不應包括臨時、偶然的一次性所得。
納稅總額是指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稅加百分之十二的銷售稅金及附加加百分之三十三的所得稅的總計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