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有結婚證有孩子要分開怎么辦
【法律分析】針對您的描述,可以從以下方面分析:第一,在我國合法的婚姻關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合法的婚姻關系是以領取結婚證為前提的,您的朋友與男方并沒有領取結婚證進行婚姻登記,所以他們之間并不構成夫妻關系,而只是同居關系。
第二,對于解除同居關系而言,原則上雙方協(xié)商。對于孩子的撫養(yǎng)權,因為孩子還不滿兩周歲,還屬于法定的哺乳期,為了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對于兩周歲以下的孩子,撫養(yǎng)權一般是歸女方的,不管是不是領取了結婚證都是這樣。
也就是說就算是領取了結婚證,因為孩子不滿兩周歲,協(xié)商不成的,孩子的撫養(yǎng)權就是會歸女方的?!拘袆咏ㄗh】該部分對您的問題不適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 有事實婚姻沒結婚證有小孩現(xiàn)在分開孩子怎么辦
是否事實婚姻需要認定,不是當事人說就可以。
如果是非婚生的孩子,該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樣的權利,需要父母分手時協(xié)議孩子撫養(yǎng)權歸屬,不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需要支付撫養(yǎng)費。
以上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提出訴訟。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xù)、穩(wěn)定的共同居?。┬袨槭加?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系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2、雙方自愿結婚;3、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婚姻法》: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3. 沒有結婚證有小孩要分開怎么辦
你們沒領結婚嗎?那孩子上戶口了嗎?你們要是離婚,不用辦手續(xù)因為你們現(xiàn)在是非法同居。
不受任何法律保護,但是作為男人你是有責任的小孩子怎么辦,為了孩子還是忍忍吧,我想他不愿意離婚也許是為了孩子好,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該另當別論了,你還是和你老婆分開吧,或者你現(xiàn)在慢慢的試著接受她,用心去感化她,畢竟她是因為愛你才和你有的孩子的,你說是不是呀,所以你先努力給自己點時間,如果還是不行的話,你就和她分開吧,沒什么不行的。反正你們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你們現(xiàn)在分開挺多叫分手,不過孩子跟誰就要分了。
4. 沒結婚證,分開孩子歸我怎么上戶口
《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國辦發(fā)〔2015〕96號》
二、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jiān)護人可以憑《出生醫(y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二)未辦理《出生醫(y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jiān)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y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jiān)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wèi)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機構申領《出生醫(y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jiān)護人憑《出生醫(y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5. 沒有結婚證有小孩要分開怎么辦
這件事你要自己考慮清楚,問別人是閑的我們在面對離婚的時候經常會聽到為了父母,為了孩子忍忍這樣的話 ,但是我們現(xiàn)在不能這樣,我們不能只為了別人活,自己也要活的精彩一點,也給自己一點愛吧,我覺得你們實在過不下去了,還是早點分開的好現(xiàn)在你的情況是有小孩了,沒登記結婚,但是你們如果同居了兩年以上的話,還要分家產的,離婚沒必要只要協(xié)商好聚好散就OK了,但是BB的問題一定要處理好,看你說的,你現(xiàn)在的這個女人好像對BB沒什么責任心,那就你的父母給照顧了,可是你畢竟還沒有結婚就有孩子了,那你以后怎么辦?你以后好要結婚啊,那你以后的老婆怎么看待你現(xiàn)在的BB呢 ?BB很可憐妥善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