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阻止結婚不給戶口本領結婚證怎么辦
請您參考【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xù)外,還需帶上協(xié)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2. 男方父母不給戶口本辦結婚證怎么辦
根據民政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民函[2004]76號)有關規(guī)定:
二、關于戶口簿問題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xù)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因此,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可用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結婚登記。
3. 父母不給戶口本辦結婚證可不可以起訴
可以向當地司法機關起訴。
當事人首先應和父母協(xié)商,盡量爭取對方的同意,拿到戶口本后,再去登記。如果實在無法溝通,我國的《婚姻法》倡導婚姻自由,當事人可以到當地戶籍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憑戶籍證明和其他相關證件辦理婚姻登記。
《婚姻法》第十三條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xù)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擴展資料: 辦理結婚登記所需材料如下: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三張大二寸雙人半身免冠照(紅底或藍底)到任一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fā)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其式樣由民政部統(tǒng)一制定,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統(tǒng)一印制,縣、市轄區(qū)或不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結婚證領取要求: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fā)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愿、均無配偶,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我國的《婚姻法》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說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guī),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系,而且這種婚姻關系沒有中止的人。
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二)低于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性早于二十周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悸轱L病未經治愈或患其他在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yōu)生學原則。
(五)對于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后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準予離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4. 辦結婚證女方父母不給戶口簿怎么辦
偷出來!
結婚必須有戶口本的!因為戶口本不止證明戶口所在,還證明了當事人的單身身份!必須要有的!
同時,結婚后,女方的戶口是可以遷到男方的,小孩的戶口可以選擇隨父母雙方中的一方。
至于結婚自由的問題。女方也可以帶身份證去戶口所在地的警察局問下,試著開一個單身證明也可以。
不過,結婚到底是一輩子的事情!女方父母未來也是孩子的外公外婆,如果可以的話,一定要調解好!讓他們接受你!要相信自己!老婆都敲定你了!老婆的父母又有什么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