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仲淹的文學(xué)常識
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漢族。吳郡吳縣(今江蘇蘇州市)人。北宋時期名臣,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xué)家。
幼年喪父,母親改嫁長山朱氏,更名朱說。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進(jìn)士及第, 授廣德軍司理參軍,迎母歸養(yǎng),改回本名,歷遷興化縣令、秘閣校理、陳州通判、蘇州知州等職,因秉公直言而屢遭貶斥。
康定元年(1040年),與韓琦共任陜西經(jīng)略安撫招討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針,鞏固西北邊防。慶歷三年(1043年),出任參知政事,發(fā)起“慶歷新政”。新政受挫后,貶出京城,歷知邠州、鄧州、杭州、青州。
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潁州,扶疾上任,逝世于途中,時年六十四。追贈兵部尚書、楚國公,謚號“文正”,世稱范文正公。
一生政績卓著,曉暢軍事,文學(xué)成就突出。倡導(dǎo)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思想和仁人志士節(jié)操,對后世影響深遠(yuǎn)。著作有《范文正公文集》傳于世。
擴(kuò)展資料
范仲淹的故事:
1、范仲淹擔(dān)任邠州知州時,有一次登樓飲酒,尚未舉杯,就看到幾個人披麻戴孝地營造葬具。范仲淹急忙派人詢問,得知是一名書生客死邠州,準(zhǔn)備就近埋葬,但墓穴、棺材和治喪用具尚未制備。范仲淹聽后非常悲傷,立即撤去酒席,并贈以錢財(cái),使其得辦喪事。
2、范仲淹治理國家崇尚忠厚,勤政愛民,深得百姓愛戴。范仲淹戍邊西北時,邠州、慶州的百姓和眾多的羌部族,在其生前就懸掛他的畫像以祭拜。范仲淹去世后,聞知消息的人無不扼腕嘆息,羌部族的數(shù)百首領(lǐng),像孝子一樣放聲痛哭,并齋戒三日以后才離開。
3、相傳范仲淹任杭州知府時,城中文武官員,大多得到過他的推薦,惟有蘇麟,因在外縣擔(dān)任巡檢,不在城里,未得提拔。于是,蘇麟就向范仲淹獻(xiàn)詩一首,其中有兩句為:“近水樓臺先得月,向陽花木易為春”。范仲淹理解他的心情,便為他寫了一封推舉信,后來蘇麟也得到升遷。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范仲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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