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劃生育的常識性問題有哪些
您好!計劃生育的常識性問題如下:一、《人口和計劃生育法》是什么時候開始實施的?如何理解“公民有生育的權利”的含義?答:2002年9月1日實施。
1、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生育的自由;2、人人享有法律上的平等生育權利 3、公民有實現計劃生育的權利,即依法負責決定生育子女數量和選擇生育時間的權利。二、《婚姻法》規(guī)定的結婚年齡是多少歲?什么叫晚婚、晚育?答: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此法定婚姻遲3周年以上初婚為晚婚,已婚婦女23周歲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三、怎樣理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地位?答: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一項基本國策。
四、《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應受到哪些獎勵的行為有幾種?答:有五種:⑴晚婚晚育 ⑵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 ⑶沒有生育只收養(yǎng)一個子女或無子女⑷自覺落實節(jié)育措施 ⑸模范實行計劃生育和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五、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答:晚婚、晚育、少生、優(yōu)生。
六、計劃生育的含義是什么?答:計劃生育是指為了社會、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齡夫妻有計劃地在適當年齡生育合理數量的子女,并養(yǎng)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進家庭幸福,促進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huán)境協(xié)調發(fā)展和可持續(xù)發(fā)展。七、計劃生育“三為主”工作方針是指什么?答:以宣傳教育為主、避孕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
八、生殖健康的定義是什么?答:旨在生命的各個階段,生殖系統(tǒng)及其功能和生殖過程中的體質、精神和社會適應的完好狀態(tài),而不僅僅是沒有疾病或不適。九、計劃生育優(yōu)質服務的核心內容是什么?答: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
十、目前常用的避孕藥具有哪些?答:口服避孕藥、避孕針、外用避孕藥(膜、拴、膠東)避孕套、宮內節(jié)育器、皮下埋植劑。十一、常用的避孕方法有哪幾類?答:⑴宮內節(jié)育器 ⑵女用避孕藥,包括口服避孕藥、注射用避孕針、皮下埋植劑等⑶外用避孕殺精劑,如栓劑、藥膜等 ⑷避孕工具,如避孕套等 ⑸其他方法,如安全期避孕、體外排精等十二、什么是“緊急避孕”?答:是指婦女在無防護的性生活或在房事時發(fā)現避孕套滑脫、破裂而需要采取補救性的緊急避孕方法。
十三、學校應在學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適當方式,有計劃地發(fā)展哪些方面的教育?答:生理衛(wèi)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十四、什么叫優(yōu)生優(yōu)育?答:優(yōu)生就是生育健康的孩子。
優(yōu)生是人類運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有效地改進人類本身素質以生育健康的嬰兒。優(yōu)育是指孩子出生后,在適宜的環(huán)境中對孩子進行科學的教育,使其遺傳潛力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出來,包括保健和教育兩方面。
十五、什么年齡結婚最好?答:結婚的最佳年齡應該是男女雙方23——27歲。十六、已婚女學生在學校上學期間生育如何規(guī)定?答:根據《關于高等學校在校學生計劃生育問題的意見》指出,為保障母嬰健康,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科研秩序,建議已婚女學生生育期間辦理休學手續(xù)。
十七、高校學生在校期間違法生育的如何規(guī)定?答:高校學生在校期間違法生育的,按照其戶口所在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guī)規(guī)定處理,所在高??梢暺淝楣?jié)輕重給予處分;是黨員的,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天津醫(yī)學高等??茖W校。
十八、全面放開二胎的政策是從什么時候開始實施的?答:全面放開二胎的政策是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十九、寫在超生罰款的標準是怎樣規(guī)定的?答:超生三胎的處罰標準如下: 違法生育子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其委托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下列規(guī)定對生育者征收 社會撫養(yǎng)費: (一)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后補辦生育證。 (二)違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懷孕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在子女出生前補辦結婚登記和生育證。非婚生育和非法收養(yǎng)子女的,依子女數量按本條前款第(二)項規(guī)定標準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
本條所稱總收入,按違法生育者或者違法收養(yǎng)者的雙方實際收入計算。 謝謝閱讀。
2.關于計劃生育的知識都包括了哪些相關內容
關于計劃生育的知識有下列九大內容:
(一)清醒認識全面加強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二)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統(tǒng)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道路;
(三)千方百計穩(wěn)定低生育水平;
(四)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五)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六)不斷完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系;
(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八)切實加大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yè)保障力度;
(九)進一步加強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
3.廈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知識常見問題解答是怎樣的
1。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是以何種形式發(fā)布?何時發(fā)布?具有何等效力? 新修訂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經國務院批準,于1998年9月22日以國家計生委主任令的形式頒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是國家的行政法規(guī),在法律效力上與國務院總理令發(fā)布的行政法規(guī)是同等的。 2。
如何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18-49周歲的育齡群眾外出前必須憑合法的婚姻、身份證件、本人戶口在戶籍地縣級計生行政管理部門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3。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作用是什么? 證明流動人員的身份、婚姻狀況、生育狀況、落實節(jié)育措施狀況、計劃生育獎罰情況等。 4。
流動人口在計劃生育方面有哪些合法權益? (1)憑合法生育證明在現居住地生育子女,獲得避孕節(jié)育的服務; (2)提交由現居住地受委托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縣以上定點醫(yī)療機構出具,加蓋現居住地縣(市、區(qū))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印章(或鋼印)后的《流動人口避孕節(jié)育情況報告單》,不需回鄉(xiāng)參加避孕節(jié)育情況檢查; (3)對流動人口中的獨生子女的獎勵,由其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規(guī)定辦理。 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有用工單位的,用工單位也可以獎勵和優(yōu)待。
5。流動人口在計劃生育方面有那些應盡的義務? 離開常住所在地前領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到達現居住地15日內必須向現居住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接受現居住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的計生管理,與用工單位或個人、出租或出借房主等簽訂計生協(xié)議書。
6。不辦理或不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應如何處理? 不按規(guī)定辦理婚育證明,經其現居住地的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通知后,逾期仍拒不交驗婚育證明的,由其現居住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與已婚育齡流動人口形成勞動關系的用工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7。
流動人口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應如何處理? 育齡流動人口中違反計生規(guī)定的,由現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生行政部門依照本省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8。
對偽造、出賣、騙取婚育證明的應如何處理? 偽造、出賣或騙取婚育證明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流動人口為何必須向現居住地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流動人口到達現居住地后15天內應主動向現居住地鎮(zhèn)(街)計生辦、村(居)委會流動人口“審檢點”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經查驗后方可辦理暫住證、就業(yè)證、勞務證、營業(yè)執(zhí)照、車輛駕駛證、購買或租借房屋、承包或租賃經營、招聘雇用及安排子女入學。